给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晓斐

“我昨天想晓斐了。”我说。
“骗人!”球球和狐狸异口同声的说。
“真的啊。我看见手机里的自定义常用短消息,像什么‘给我稍个鸡蛋灌饼吧,不要葱和酱,BO~!’‘给我稍根黑色旋风吧~~’‘帮我打水吧~’……就想起她了。”那两只笑倒在地。
“那种短消息还留着干吗?快删掉吧!”
“不行啊。如果删掉了不就真的忘了么。”
我答应过晓斐,要记住她的,所以不能删。

我眼中的晓斐是一个很神奇的女孩。
因为过于单纯,不懂世故而在重大决策上派不上用场,所以不会找她征求意见。
又因为不够敏感而缺少灵感和品位,所以不会找她一起疯狂一起花痴。
然而,同样是这个人。
她热心,足够在乎你,所以会竭尽全力的帮你出主意,所以才喜欢找她商量事情。
她单纯,容易受人影响,又会很积极的回应你,所以才喜欢找她一起看书一起玩乐。

这样的晓斐很神奇吧。
这样的晓斐被大家一起疼爱着。
单纯啊,迟钝啊,没什么不好。
我常常想,也许就是因为我们这些人如此疼爱着晓斐,所以她才总也长不大。

那就不要长大吧。永远都不要。
就做322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只跟我们一起玩。

北京的天气怎么样?
北京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
北京人容易相处吗?
原来分隔两地是这样一种感觉。
我应该怨恨你吧。
因为你哭着喊着叫我记住你,所以现在,我的心丢了一块在北京。

晓斐也在改变呢。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是晓斐有一天也会从容的跟男孩子牵手,也会成为某个人的唯一,也会成家立业,相夫教子。这似乎是一件好事。
然而,那还是我所知道的晓斐么?
如果你长大了,却又不在我身边,你叫我怎么办呢?
所以答应我,永远都不要长大。
因为我只记得这样的晓斐。

单纯,认真,在乎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要把这样的晓斐永远圈在自己的院子里。
谁也不给。

当狐狸遇见猫

可以迷恋,不可以喜欢。
可以喜欢,不可以爱。
可以爱,不可以说爱。
——猫恋爱守则

被心理测验中的一个问题卡壳了,问我是猫型还是狗型的人。
想了半天,发短信给狐狸。
“你觉得我是猫型还是狗型的人?”
“猫。”
“真让人失望啊,我明明比较喜欢狗的说。恨我家猫猫。”(我一直都觉得我现在的很多恶习和仪态都是因为小时候受猫的影响太大。)
“说你像猫是因为你来去自由,谁都绑不住你。”
“说的我像个浪子一样,我可是有很努力的去学做一个家居好主妇啊。”
“对我来说就是个浪子,总有一天会投向别人的怀抱!”
对话进行到此,我突然闻到了酸溜溜的意味,于是赶紧收场。
“浪子吗?”小妹看了一眼说,“很贴切啊。”
无力……

我知道自己很花心。用形容女人的话说就是水性杨花,用形容男人的话说就是花心浪子。花心到了那种遇见了心仪的对象会下意识隐藏自己已婚身份的地步,长久以来都充当着小妹心中唾弃的对象。然而就算如此,我也没有觉得自己很恶劣,怎么说我也有着自己的感情原则并且严格遵守,这样就够了。

第一次遇见狐狸,我觉得很不可思议,她是那种跟我完全相反的人——开朗,热情,直率,容易跟男生亲近又不失女人缘,怎么说呢——
魅力无穷。
与其说,我在那时候一见钟情的喜欢上了她,不如说我在那时候一见钟情的迷恋上了她。对我来说,喜欢上一个人要花很长的时间,但是迷恋上一个人,只需一瞬间。
我是一个很任性的人,一旦迷恋上了什么人就会死缠烂打的去接近,然后像口香糖一样粘住对方。于是狐狸不可避免的经历了一段异常痛苦的阶段,即便是后来被我稳稳粘住了以后也还是会常常惨遭折磨,像什么我跟她一起走在路上的时候会随时随地摔倒啦,晚上路灯下散步我会突然开口说要去旅馆啦,聚会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无比暧昧的喂她吃东西啦……通常都会让她忍不住以头抢地,不过更多的时候是对我施加暴力。
直到有一天,我听见她在床上翻来覆去的说:“怎么会有你这种人啊?”
我偷偷的笑。
你喜欢上我了啊。
是我让你喜欢上我的。

能肯定别人一定会喜欢上自己的自信我是没有的,我仅仅是任性而已,而她仅仅是上当了吧,被一个花心大萝卜给骗了。
我开始有那么一点点不安。
你可不要真的被骗了啊。
被谁都不可以。
被我也不行。
我很花心呢。
你也不是不知道。
所以千万不要被骗啊。
被谁也不可以。

不要被骗。
不要受到伤害。
一定要幸福。
不管怎样都要幸福。
不然我会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
世界开始旋转。
我开始有事没事就胡思乱想,我开始奇怪,我明明是个很温柔的人(自认为),为什么别人总说我是花心浪子。我明明很花心,为什么还要喜欢我。一遍又一遍,翻来覆去,百思不得其解。

我们寝室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每次喝酒都能喝的笑的笑哭的哭的。你一边摇摇晃晃的拿着酒杯,一边哭哭啼啼的说,期末的时候都是因为全寝最懒惰的我没日没夜的看书,大家才能一起坚持下来……后面还讲了什么我都没听见。读书什么的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当时我也许仅仅是中了邪了才那么没命的看书。我只是很惊讶,我一直以为很久以来都是我在注视着你,偷偷的看着你想着你,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在我不知道的地方,我也被你这样的注视着。

于是我发现,喝酒是一件好事,虽然我很讨厌啤酒,但是每次喝酒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就像最后那天,我听见了很了不得的事情。因为那些话,你酒醒之后天天嚷嚷着要杀我灭口。但是听都听见了,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怎么收的回来。

那些话我要当真的。
我知道都是真的。

仅仅是毕业而已,我也不想弄的好像生离死别一样,但是冲动仅仅是一念之间,我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整整十五个大字,写下来的瞬间我就后悔了,当初狐狸的话不过是酒后失言,大概只有我一个人听见了,从此也死无对证,但是我却写了下来,这还不是重点,最重要的是,我明明知道不可能实现的事情,却为什么还要写下来,好像注定了是个悲哀。
全部都是悲哀。

从迷恋到喜欢,到爱,到说爱。
所有的禁忌我都做过了。
所以我就说。
为什么是猫呢。
不会有好结果的——
当狐狸遇见猫。

如果不是永远

那一晚我在网吧,与室中的你相隔不过几十米。
我把刚刚做好的叶子传给你,说好好看看吧,等我登了写你的文,就不会再让你来看了。
你说好啊,能写我的文总比忘了我要好。
我真怕忘了你,于是我写下这些文字,不记录你的美丽,也不记录你的优秀,仅仅记录下我对你的爱。
我答应你,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忘了你,你可以飞过来打我,别打死了就行。

我常常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个角落,一方写字台,一盏台灯,一台电脑,很多书,很多化妆品。那个女人年轻而又美丽,那个女孩可爱而又大方。我常常独自坐在那个角落,幻想着成为那样的女人和女孩,在美丽和平静的修饰下,成为一个坚强的公主。
那么,你是我的公主吗?

你有很多可爱的名字,那些张扬个性的,那些鲜为人知的,而我,叫你公主,我这样叫你,把它当作是你自己都不知道的名字,就觉得仿佛是独享了你最深处的不为人知,就能自以为是的幻想捡起了四年来所有的注视与思念的碎片。

白天,黑夜。我偷偷的看着你,幻想着你也在偷偷的看着我,有时候大家各自烦恼,我却感觉到你在因为什么事而独自欣慰;有时候大家一起开心,你的目光却不知何时没有了焦点;如果我说,我宠爱别人的时候感受到了你的醋意,那我一定仅仅是在自恋。我们两个人站在一起,永远都是我主动去牵你的手,拐你的臂湾,似乎哪一天你一时冲动一点,主动一点,事后都会很不自然的害羞,那个你不是在学生会里叱咤风云的文艺部部长。
我揣摩你那让人无法琢磨的性格,幻想着,有一天你遇到的爱情,必定是被人独占的宠爱,虽然那个人,不会是我。

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你偷偷的笑,所以我无法确定你是不是真的幸福,但是当你急切的想要证明大学里的恋爱不同时,我知道,这位坚强的公主真的恋爱了,而且是在热恋中。直到那一天,亲耳听到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得意洋洋的大声说,一个男人最大的成就,就是让自己喜欢的女人幸福。
我于是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你会幸福的吧。一定会的。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深夜里看见你抱着枕头一动不动的坐在角落里,我很怕你会这么一直坐下去,就好像你会一直这样孤独、寂寞、脆弱下去。
你说,女人越寂寞越美丽。
然而你是我喜欢的女人,所以答应我,不要让自己寂寞得太久。

我听说喜欢一个人超过七个理由才算真的喜欢。于是我扳起手指头开始数——
我喜欢你身材较小匀称,
我喜欢你头发柔软蓬松,
我喜欢你舞姿优美流畅,
我喜欢你成熟懂事,温柔可爱,
我喜欢你打扮时自信满满的样子,
我喜欢你既坚强又脆弱的性格,
我喜欢你冷静优秀,冰雪聪明,
我喜欢你也喜欢着我,
喜欢着我……么?

有人说,相爱不如相知,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爱是一份执念,藏的越深就越执着。
我记得我没有说过我爱你,但是我猜你知道。
与其说我相信,不如说,我希望。

一如所有的童话都有美好结局,公主已经找到了她的骑士。
而我,只是飞过窗外的一只小鸟。

我一个人不孤单

一个人的时候,我迷失了世界。很多人的时候,我迷失了自己。

我回想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是在中学,那时候心情很平静,安静的看书,自然的写文,循规蹈矩的学习,除此以外,无欲无求。之后是什么人闯入了我的生活,渐渐的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我开始依赖一种感觉,有人在身边的感觉。我的目光跟随着他人,没有焦点。我开始放松自己,我想,如果别人可以这么疼爱着我,我又何必如此折磨自己呢。所谓想法的改变真的只是一念之间。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在那一刻放弃了我自己,放弃了之前那个“我”的全部,而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依旧是那个很多年以后,我也同时明白了,之前那个被我放弃了的“我”,才是真正的我。我想要的我。

宽容等同于阳光,都是一种假相。
我曾经期待夏天,只因为那耀眼的阳光,它能够让我一瞬间忘记黑暗,虽然仅仅是一瞬间,但是足以让我永远记住。然而我却知道,那不过是一种假相。

小时候我偏激,如果真的讨论一些严肃的话题,我想我会说出许多刻薄的言词。但是我不说,我只是觉得没有必要说出口,溜进别人的耳朵里,再溜出去。
如今我中庸,我回避所有偏激的事件与言辞,我还得意的认为,是因为自己的宽容,所以远离刻薄。但其实并不是,完全不是。
我只是开始不认真了,开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看世界了,开始混日子了。
有够可怕。
被阳光刺到眼的人更加难以适应黑暗。那温度不过是一个骗局,或者说,是一个陷阱。

我不会游泳。如果有一天我想要自杀,我会选择溺水而死。
威尔在《国民情敌》里说:“享受生活的瞬间,不是指你所呼吸的瞬间,而是那些让你无法呼吸的瞬间。”
如果说那才是真正活着的证明,那么在我临死之前,我究竟活了多久。

华丽是关键词·年轻是必杀技

听很久以前的歌会让我想哭,这是不是说明以前过的比现在好?还是说,仅仅是感觉到了时间的流逝就让我如此沮丧。

男人积累阅历是越久越有魅力,女孩子们却越年轻越彰显活力,夺目耀眼。她们可以活泼可爱漂亮,也可以细腻敏感忧郁,仅仅是那些蝌蚪大的文字就让我如此迷恋,那些花痴的、浪漫的、温馨的、颓废的……架构出一个个粉红色的世界,吹着泡泡,望着星星,画着彩虹,就这样梦幻般的出现在我的眼前,让我惊喜的近乎惶恐。

明天已经变成今天,今天还是今天。

我不敢回头。
我害怕发现现在的自己过的并不好,尽管那些都曾经是我最珍惜的回忆。
于是我不敢在春天打开窗,不敢站在能晒化人的太阳底下,不敢丢掉伞淋着大雨,不敢穿裙子去郊游……
我仿佛掉进了一个时空的狭缝中,遗失了过去,也没有未来。

时间是一个小偷,记忆是一个骗子。所有的画面和声音都是虚假的,只有呼吸和心跳是真实的。

7岁时,我怕死,但是我不怕老。
如今,我不怕死,但是我怕老。
我感觉生命的气息一点一点从我身上流失,不是流向死亡,而是流向遗忘。
我不怕忘记什么人、什么事,但是我害怕忘记自己的感情,所以我用尽苍白的文字去记录那些一闪而过的雀跃和沮丧。我等待着,即便有一天,我忘记了所有的人和事,还依然能够在多年以后看见这些无力的字句时,再次爱上它们,爱上那段无律的心跳。

你让我想起我自己,于是我一厢情愿的把它当作是我们共同的秘密。

18岁那年,我放弃了所有华丽的辞藻,我管那些没有语法章节的动词短语叫做“矫情”,我宣称从此以后要用最朴实的言语去描写一些有深度的内容,再也无关于女孩,无关于粉红,不做作,更不夸张。
但是5年后,我看着那些年轻的女孩,用那么单纯的笔触去抒写自己的心情,满篇的华丽,却并不矫情,也不做作。我突然觉得,也许从一开始就无关于矫情。
她们只是年轻。而我,只是怀念。
怀念当年难得的认真。
我们是如此认认真真咬文嚼字的去记录那些将要被遗忘的感情。

那是一种干干净净的颓废,呛得我无法呼吸,却让我清楚的知道自己还活着。

我是怎样慌乱的握着笔,在所有华丽的辞藻中搜索枯肠,几尽全力挑选最接近的字眼,去记录最接近于那一刻强烈的感情。
我们是怎样认真的呼吸,认真的感受心跳。
我猜,我已经不记得了。
但是我还记得,那里残留着一些文字。
苍白与否,它们替我记住了那些过去。真实与否,它们在那里等着我,等着我回到过去,与自己相遇。
当我看见那些痴迷的文字时,我起码知道自己曾经爱过。当我看见那些颓废的文字时,我起码知道自己还认真过。
于是我不再害怕时间会偷走我的记忆,我的心跳。
它只是待在那里。
并不曾离开。